|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600078001001 |
| 标段名称: | 永仁县职业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宿舍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4-10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4-23 09:00 |
| 开标地点: | 永仁县1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永仁县职业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宿舍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配合服务,并负责完成设计成果的相关报批工作及施工图的报审工作,并取得审图合格证,并提供各项相关工作所需的资料,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 (2)施工部分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 注: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永仁县职业高级中学校园内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分工,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可协助招标人对接协调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但不得干预招标人对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合理委托事项。 (2)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联合体合同约定的专业分工进行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具备(1)项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2)项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注册建筑师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的扫描件)。 (2)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同时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的扫描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本单位人员,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本单位人员,且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可。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2.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人员配置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2)设计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3)拟派项目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注:(1)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2)2022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须按“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赋予验证码。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https://yncredit.yn.gov.cn/)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4)投标人近3年(2023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设计、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设计、施工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 (7)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