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1 20:14 信息来源:南通市电子交易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叠石桥国际纺织时尚广场项目景观绿化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B3206840308000248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海门区叠石桥国际纺织时尚广场项目景观绿化改造工程 已由 南通市海门区数据局 以 海数据备〔2026〕5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江苏叠石桥叠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叠石桥叠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南通市海门区叠石桥国际纺织时尚广场项目景观绿化改造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叠石桥国际纺织时尚广场项目景观绿化改造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叠石桥国际纺织时尚广场园区内
2.3 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及景观部位改造,原有绿化部位的铲除,新苗木的种植及养护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 合格 。
2.5 工程规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499.776202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40日历天,其中地面沥青摊铺、石材铺贴须在5月20日之前完成。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特别提醒:
1.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核查。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6年03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2024 年 04 月 01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 年 04 月 01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2021 年 04 月 01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委完成评标后,经评委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最高得分出现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由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方法同理。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入围条件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一致。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4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40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三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15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25 家,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40 家(不足40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6年03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
动态监管查询结果 | 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 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核查。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①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R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R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R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R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0%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3.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100 分 |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4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各潜在投标人,原南通诚信库停止使用,请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将此次相关主体信息内容同步更新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具体要求按照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完成注册等操作。如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技术支持或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未按要求操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全省统一主体库咨询电话(1.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2.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590059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 江苏叠石桥叠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纺都大道188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南通市海门区光华大厦A座706室 |
钱先生 | 联 系 人 | 黄女士 | |
电 话 | 13912891264 | 电 话 | 18020199379 |
传真 | / | 项目负责人 | 蔡立国 |
邮编 | 226100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226100 |
|
| 电子邮箱 | 408194179@qq.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和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 0513-68025045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江苏叠石桥叠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纺都大道188号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