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4-27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79.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5.00 分 (3)投标人业绩:2.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3.0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1.00 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算法 方法三 方法一:评标基准价C=A×K% ; 其中A 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 K为权重系数,取值为90、90.5、91、91.5、92、92.5、93、93.5、94、94.5、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具体数值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C=A×Q1 + B×Q2; 其中A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在初步评审结束后,B为剔除无效标后,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有效投标数≤10 时,取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0<有效投标数≤15时,取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5<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人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数);其中Q1为权重系数,取值为45%、50%、55%,具体数值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权重系数Q2=100%- Q1; 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 C=A×Q1+B×Q2; 其中A 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在初步评审结束后,B 为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Y%的有效投标报价和无效标后,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 时,取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有效投标数≤10 时,取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0<有效投标数≤15 时,取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 15<有效投标数≤20 时,取剔除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 时,取剔除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人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数);其中Q1为权重系数,取值为 60%、65%、70%、75%、80%、85%,具体数值可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权重系数Q2=100%-Q1;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幅度为 Y%,当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一定幅度时(Y%),可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Y= 85 ,Y 的取值为 80、85、90,常规项目取值为 85,Y 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Y%时,B=最高报标限价(剔除不可竞争费)×Y%; 投标人的报价清单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修正了投标报价的,按修正后的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于 1%扣0.7分,每低于 1%扣0.5分:不足 1%部分按比例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数。 |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是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不超过300页,每超过一页的,扣0.1分,最多扣15分。 |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0~7.00) | 1.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满分1.0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1.2、相邻设施保护、新旧管道接拢及泵房设备安装等重点难点分析,满分1.0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1.3、施工区域的地下管线交叉处理及保护等重点难点分析,满分1.0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1.4、基坑、沟槽支护、沟槽回填、泵房设备安装等专项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满分1.0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1.5、沟槽回填专项施工方案合理可行,且必须详细写明分层回填压实方式(如震动压实等),满分1.0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1.6、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详细的泵水试压方案,包括试验压力、保压时间、渗漏检查、试验记录及报告、安全措施等,满分1.0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1.7、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详细的管道冲洗方案,包括冲洗点的设置、排水口位置、每处点位的人员安排等,满分1.0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 7.00 |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0~1.00) | 2.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2.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 1.00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0~1.50) | 3.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3.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3.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满分 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 1.50 |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0~1.50) | 4.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4.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满分1.0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 1.50 |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0~2.00) | 5.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5.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5.3、安全专项方案,满足工程要求,满分1.0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 2.00 |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0~2.00) | 6.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满分1.0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6.2、环境保护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满分1.0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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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3人: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3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
| 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在560万元及以上的供(给)水管道施工工程(须含管径DN200及以上)。(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公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管径以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以上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与评分标准中的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3.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 2.3.3(5) | 项目管理机构 | |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项目管理机构 (0~3.00) | 1.1项目经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满分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建设工程类专业则必须提供正式职称评定申请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1.2技术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或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给水排水施工)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具备给排水专业或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给水排水施工)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满分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 ,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给排水专业或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给水排水施工)专业则必须提供正式职称评定申请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分); 1.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满分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建设工程类专业则必须提供正式职称评定申请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可同时兼任其他项目,且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近一个月(2026年2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 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 ,视同有效;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则该项不得分。 | 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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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3.3(6)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 2.3.3(7) | 其他 | |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承诺书 (0~1.00) | 投标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满分1.0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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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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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9.6技术部分(暗标,不含项目负责人答辩)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300页(含3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最多扣15分。
9.7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9.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9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9.10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中山东路460号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89号万得大厦B栋16楼 |
| 联系人: | 庞工 | 联系人: | 李鑫雨 |
| 电话: | 02584401597-810 | 电话: | 15715156082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水务局(电话:025-52367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