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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监狱迁建工程江苏省浦口监狱迁建工程变配电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2 浏览次数:7

浦口监狱迁建工程江苏省浦口监狱迁建工程变配电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2 20:50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江苏省浦口监狱迁建工程(项目名称)变配电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E320000000100029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浦口监狱迁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投资发〔2020〕12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提供(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变配电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江苏省浦口监狱迁建工程变配电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在浦口区桥林新城范围内。具体为:东至规划端木路、南至规划百合路、西至规划桥林大道、北至规划紫峰路。

2.3 建设内容:变配电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江苏省浦口监狱迁建工程变配电工程。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人民币49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项目拟建1#、2# 、3#、4#四路10kV电源进线(主供),拟设置10kV开关站2座、10kV用户变电所3座,10kV用户箱变11座。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属于特大型且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日以来(近2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企业近1年内(截止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履约评价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https://www.jspwc.com/JSGJZX_XMZX_LYPJ。

(1)投标人在2023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2)投标人在2024年度与2025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在2024年度与2025年度,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中未标注区分缺陷责任期年度履约评价和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的,均视为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投标人在2025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缺陷责任期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承诺函(一)、投标承诺函(二)、投标承诺函(三)”,并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当资格预审得分相同时,以申请人资格预审评分中的项目业绩合同金额大的排名靠前,当申请人资格预审评分中的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也相同时,则以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答辩得分高的排名靠前,当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答辩得分也相同时,则由审查委员会投票表决。如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少于9家时,则全部入围。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得分

1

项目业绩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2900万元的电力工程业绩,得35分/个,最多得35分。若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满足施工部分合同金额≥人民币2900万元。

本项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不得分。注:含有电力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单独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除外)项目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

35

2

认证体系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45分(缺任一项不得分),提供有效体系认证书(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信息为准)

45

3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答辩,答辩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

题目数量:1题。

答辩形式:书面闭卷答辩、暗标评审;

答辩时间:30分钟。

答辩得分:满分20分。每题得分:好的,得(17,20]分;较好的,得(14,17]分;一般的,得(12,14]分;基本满足的,得12分;未参加答辩的,不得分。

(注: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项目经理的答辩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本项打分办法采用数学开闭区间方式,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参加答辩,未按规定参加答辩按0分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20

5.评标办法

5.1 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2 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的,则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

条款号

条款内容

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85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施工组织设计:12分

业绩分:2分

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以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以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90%。

上述两种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作为计算的依据。

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85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

投标报价合理性

(1分)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11%,乘以权重系数50%,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价。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0.5%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

施工组织设计

(12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篇幅扣分)。

4、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暗标要求。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优:2分;良:1.8分;中:1.6分;一般:1.4分;无:0分。

页数最多不超过5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优:2分;良:1.8分;中:1.6分;一般:1.4分;无:0分。

页数最多不超过4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优:2分;良:1.8分;中:1.6分;一般:1.4分;无:0分。

页数最多不超过10页,每超过 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优:2分;良:1.8分;中:1.6分;一般:1.4分;无:0分。

页数最多不超过12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优:2分;良:1.8分;中:1.6分;一般:1.4分;无:0分。

页数最多不超过28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优:2分;良:1.8分;中:1.6分;一般:1.4分;无:0分。

页数最多不超过15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6

项目负责人业绩

(2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在本投标人单位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2900万元的电力工程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得2分/个,最多得2分。若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满足施工部分合同金额≥人民币2900万元,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

本项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不得分。

注:(1)本业绩应当不与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企业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项目负责人近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其附表模块中的任一业绩相同,否则本项不得分。(2)含有电力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单独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除外)项目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北京时间2026 04 13 1700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0800/tpbidder)。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请各投标人务必使用最新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为:江苏省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版8.0):(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free.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74&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8.2请各投标人务必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8.3本次招标采用江苏省“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形式进行开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http://49.77.204.17:10800/BidOpening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国际路199-1号A座8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5-85500298

传真:/

邮编:210000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

项目负责人:王国良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25-83202728

传真:/

邮编:210000

电子邮箱:zb7chu2@163.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51868963            

10.3异议渠道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到江苏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0800/tpbidder)的“异议”模块中进行提交。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