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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高铁北站和R1线霸州开发区站两站接驳工程

发布日期:2026-04-03 浏览次数:5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高铁北站和R1线霸州开发区站两站接驳工程

发布时间:2026-04-03 10:56 信息来源: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文链接地址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高铁北站和R1线霸州开发区站两站接驳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高铁北站和R1线霸州开发区站两站接驳工程已由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霸开投资审字[2026]0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195.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335.6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高铁北站和R1线霸州开发区站两站接驳工程,高铁北站接驳线项目位于霸州市经济开发区,项目西起昆山路,东至高铁北站站前路现状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长度212.146米,宽度1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亮化工程及坑塘填埋工程等;R1线霸州开发区站接驳线(艺术大道)项目位于霸州市经济开发区,项目西起R1站址西侧,东至衡山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585.804米,绿线宽度1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绿化工程及亮化工程等。建设地点:霸州市经济开发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1)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通信、照明、绿化、坑塘处理等),并通过相关审查;

(2)工程施工:按批准的施工图及规范标准,完成以下主要工程内容:

道路工程:路基处理、路面结构层(含基层、面层)、路缘石、人行道铺装等;

交通工程:标志标线、信号灯基础及预埋、电子警察预留接口等;

给水工程:给水管敷设、阀门井、消火栓安装等;

排水工程: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检查井、雨水口、出水口接入市政管网等;

电力通信工程:电力排管、电缆井、人手孔井、通信排管等;

亮化工程:路灯布置、灯杆安装、电缆敷设、防雷接地、控制箱安装及调试等;

绿化工程:道路中分带、侧分带、两侧绿带、停车场等种植灌木及地被植物栽植等;

坑塘填埋工程:现状坑塘清淤、分层回填压实、地基检测等;

(3)竣工验收与移交:组织各专项验收(规划、消防、档案等),配合业主完成竣工备案;

(4)其他:施工期间临时交通导改、扬尘治理、安全文明施工、配合结算审计、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等。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356.56万元,其中:(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0.96万元;(2)工程费最高限价为:2335.60万元。

2.3计划工期:480日历天,(设计工期:90天、施工工期:390天)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4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满足主管部门审查要求。(2)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财务要求: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1.3业绩要求:自 2023  4  1 日以来完成过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工作或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业绩)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 04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1.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7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8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需配备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普通管理人员。 

    3.1.9其他要求: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设计或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07 08:302026-04-13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4-27 09: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磊

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266号(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电话:0316-7285833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雄安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0312-673638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6-7858398

 

电子邮箱:932899039@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雄安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龙江道9号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益康路6号

 

邮编:065700                       邮编:071700

 

联系人:赵宇飞                   项目负责人:刘鹏

 

电话:18733608009                  项目负责人电话:0312-673638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xjtgczx_jyb@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容城支行

账号:/                            账号:5451000000130000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