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工程招标
工程招标

朱林邻里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发布日期:2026-04-03 浏览次数:11

朱林邻里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发布时间:2026-04-03 13:51 信息来源:江苏 原文链接地址

朱林邻里中心装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朱林邻里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A320482183900011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朱林邻里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坛发改备【2026】19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江苏金坛晨林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江苏金坛晨林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朱林邻里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朱林邻里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2.2 建设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永兴路55 号

2.3 建设内容: 项目对朱林镇永兴路55号商住用房进行装修改造,改造面积10773. 08平方米。对3#宿舍、4#宿舍建筑外立面图涂料翻新,金属格栅喷涂;3#宿舍、4#宿舍内部增加洗衣房,墙面、顶面涂料翻新,内门更换,走道吊顶更换,室内灯具更换;3#宿舍、4#宿舍各新增台电梯;门卫外立面翻新,增加入口标识同步实施相关附属工程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对朱林镇永兴路55号商住用房进行装修改造,改造面积10773.08平方米。对3#宿舍、4#宿舍建筑外立面图涂料翻新,金属格栅喷涂;3#宿舍、4#宿舍内部增加洗衣房,墙面、顶面涂料翻新,内门更换,走道吊顶更换,室内灯具更换;3#宿舍、4#宿舍各新增台电梯;门卫外立面翻新,增加入口标识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437.27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全部工程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大型□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18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    /   /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

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

②合同;

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字并盖章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盖章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④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注:1)时间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所载日期为准;建筑面积、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所载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无法体现相应内容的,以合同所载内容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合同所载内容不一致的,以两者之间所载较小值为准;建筑类型可通过“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项目名称或用途或用地性质或建设内容等体现。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则施工采购部分工程造价须满足招标公告3.3条要求。

2)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应内容的,则必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注:①上述业绩资料必须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提供,否则不作为评审依据。

②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必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业绩除外)。

③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工程类型、面积、造价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

④根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⑤上述业绩如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的,另须提供该项目已办理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施工许可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2自  2024     4   20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  /  /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  /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口综合评估法 口综合评估法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口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04  3  /  /  2026  04  20  09  30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 ”(网址: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04  20  09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投标人应当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公告,(网址 :

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tzgg/20250317/183d9a75-8863-48e2-8b3a-68153ab99a5d.html), 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8.2、“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右侧“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开标直播(网址: http://gc.czggzy.cn/BidOpeningSJ/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新点软件吕工:0519-85588123。

8.3、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网址 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变更”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软件版本更改或升级通知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8.4、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8.5、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化投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金坛晨林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晨风路1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

联系人: 丁女士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519-85661852                      电话:  17798913003 

传真:  /                                 传真: / 

邮编: 213200                             邮编:213200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一路669 号 5 号楼 302 室  

联系电话 0519-82353528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异议联系电话:0519-85661852,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晨风路18号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17798913003,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

异议邮箱:1084376463@qq.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