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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发布日期:2026-04-07 浏览次数:16

肇源县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发布时间:2026-04-07 15:11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原文链接地址

肇源县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0000G2604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肇源县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资金及配套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肇源县交通运输局,项目法人为肇源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公路改造48.3km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具体路段里程信息详见招标公告后附表(最终建设里程及金额以施工图批复为准)。

2.2建设地点:肇源县。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等工作的全部内容,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

2.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控制价:120.76万元

2.6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提交成果文件(独立成册)。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行业相关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的合格标准。

2.8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公路(含农村公路)的新建、改扩建的设计工作。

注:业绩要求在省级 “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或交通运输部网站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能够查询。若系统查询不到该业绩信息,或查询信息与投标人提供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可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图批复文件、施工图设计总说明或业主出具的公路等级证明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业绩审查时不予认定。

3.4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项目负责人202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2024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4年度交通运输部均无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形式的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4月08日00时00分至2026年4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3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个信封”或符号“/”代替。

6.4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远程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5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时0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其投标将被否决。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进行公示,并公示以下内容:

8.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设计服务期限;

8.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8.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8.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肇源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股
招 标 人:肇源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肇源县通乡路道西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459-821085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品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与同济街交角地段AS7栋1-3层09号2层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5663600016

电子邮箱:apxmglzx@163.com

10.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异议需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模块提交,具体操作方式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操作手册”,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6360001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