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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HS202602001-X01]无锡市惠山区洋溪河幸福水岸经济走廊工程晴山蓝城段施工

发布日期:2026-04-08 浏览次数:18

[WXHS202602001-X01]无锡市惠山区洋溪河幸福水岸经济走廊工程晴山蓝城段施工

发布时间:2026-04-07 16:38 信息来源: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洋溪河幸福水岸经济走廊工程晴山蓝城段(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HS202602001-X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惠山区洋溪河幸福水岸经济走廊工程晴山蓝城段(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惠数投备〔2025〕634号) 惠数投备[2025]6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惠泓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惠泓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洋溪河南侧,西起舜新路,东至孟家桥浜。

2.3 建设内容:主要内容为沿河生态空间功能提升,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土石方、绿化(含养护)、给排水、景观(含小品、雕塑等)、景观安装工程等。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主要内容为沿河生态空间功能提升,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土石方、绿化(含养护)、给排水、景观(含小品、雕塑等)、景观安装工程等。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800.0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主要内容为沿河生态空间功能提升,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土石方、绿化(含养护)、给排水、景观(含小品、雕塑等)、景观安装工程等。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类别:中型;技术复杂工程:否;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120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高级];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企业自2023年3月27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5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发包人(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上所注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3年03月27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自2024年03月27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5年03月27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27日15时00分至2026年04月03日23时59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无锡惠泓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钱藕路10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商业广场59-102 
联系人:
龚赟 
联系人:
孙磊 
电话:
0510-83201079 
电话:
0510-88226300 
传真:
 
传真: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47518119@qq.com 
项目负责人:
孙磊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83591702。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