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7 16:38 信息来源: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新华路(珠江路-锡士路)道路大修工程(项目名称)地保监测、基坑监测标段
标段编号:WXXQ202504005-X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路(珠江路-锡士路)道路大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华路(珠江路-锡士路)道路大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数投许[2025]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9.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9.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9.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1)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测绘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2月-2026年2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3财务要求:2022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4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主体单位由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单位担任;(2)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3)保证金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4)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 ”、“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3.5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0日16:30时至2026年3月27日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元,售后不退。
6.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4月15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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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9号 地址:无锡市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国际大厦5楼
邮编:214000 邮编:214000
联系人:邵工 联系人:蒋工
电话:0510-80595434 电话:0510-85886808
项目负责人:史永德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wxztzb@163.com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80595084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