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8 12:30 信息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原文链接地址
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三期工程—万吨级码头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三期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 舟山市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定发改审批[2024]18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定海区渔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万吨级码头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西码头。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渔业码头一座,可供10000吨级渔船靠泊;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4325万元,工程费用为7910万元。
2.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阶段:投资决策阶段、工程建设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
2.4 服务期限:本项目总服务期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施工工期不超过12个月,交工验收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审批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交工验收证书颁发之日起算。
2.5 招标范围: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三期工程—万吨级码头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建设管理、施工监理),主要包括项目策划、报批报建报验、合同管理、设计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管理、风险管理和移交管理等所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https://wtis.mot.gov.cn/credit/) ”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3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同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
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开始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时00分。
5.3 逾期上传的或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上传失败的或上传至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或投标人文件无法解密的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行业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舟山市定海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晓峰路66号
电话:0580-2554175
邮编:31600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定海区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干览镇澜港大道1号 地 址:舟山市临城街道建设大厦D座1301室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人:刘战、翁姣娜
电 话:0580-8080861 电 话:0580-8176976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资格最低条件)
项目 | 条 件 | 备注 |
资质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经验和能力。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项目 | 要 求 | 备注 |
业绩 | 投标人应具有下列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按一个合同段独立完成过国内5000吨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码头修复工程除外)施工监理项目。 |
注:
1、监理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途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相关项目网页打印件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则应另附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2、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本表全部要求的,予以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项目 | 要 求 | 备注 |
履约要求 | 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 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查为准)。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序号 | 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1 | 项目负责人 | 1.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 | 1 |
2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1 |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身份证应正反双面扫描)、毕业证、技术职称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自2026年1月至3月中任意一个月)。
3、技术负责人应提供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自2026年1月至3月中任意一个月)。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本项目任职。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拟委任的其他专项负责人汇总表)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1 | 总监理 工程师 | 1.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港口工程专业)或人社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水运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水运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 2.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担任过国内5000吨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码头修复工程除外)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1周年及以上。 4.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 1 |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其他专项负责人的身份证(身份证应正反双面扫描)、毕业证、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2、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经历应附监理经历应提供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其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路径的复制件;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制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还应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3、总监理工程师应提供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自2026年1月至3月中任意一个月)。
4、“在建项目”的地域及投资性质界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建设项目,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
的限制。“在建项目”的起止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或合同解除之日)止。如建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发包人的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建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5、根据交通运输部最近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总监理工程师最近评价年度内扣分情况,须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网页截图。
6、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本项目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