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对兰州市妇幼保健院药品配送企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妇幼保健院药品配送企业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CHZC-SFY2026-G01
3、预算金额:0元
4、采购需求:药品配送服务企业采购选取15家(包含:西药、中成药、精麻药品及易制毒药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合同约定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1.2 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完成的,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公司、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税收必须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4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注:如供应商满足以上一项或者多项政策标准,均按其满足一项政策标准给予12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若有变更,供应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记录。
3.2 供应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即GSP证书。
3.3供应商必须为甘肃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入围配送企业,需提供显示企业名称的登录页面截屏。
3.4 冷链药品配送,企业应具有相应技术及能力(提供声明函)。
3.5 麻、精、毒药品配送,企业应具有相应资质(经营许可证有相应范围)。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查询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4月09日至2026年4月15日,每天09时00分至17时 0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获取招标文件。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以上所要求资质文件以PDF形式(“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的扫描件)逐页加盖公章发至指定邮箱。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