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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承德高新区新能源机动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0 浏览次数: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承德高新区新能源机动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承德高新区新能源机动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承高审批初设[2025]00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承德高新区;2.1.2规模:本项目为承德高新区新能源机动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即在高铁站、公共停车区域、学校、医院、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车流量大、具备建设条件的位置建设充电站。2.1.3计划工期:547日历天(包含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所有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 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 11月30日。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工作、设备采购及安装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投标人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类别包含承装、承修、承试类)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 :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包含联合体成员)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执业资格,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执业资格;
3.1.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其他要求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有关规定,超过200万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或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4)投标截止后,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10 11:00 至 2026-04-17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 (https://szj.chengde.gov.cn/cdsggzy/)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5-07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 (https://szj.chengde.gov.cn/cdsggz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形式。依据依据承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明标部分、暗标部分应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未按暗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 (https://szj.chengde.gov.cn/cdsggzy/)向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德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联系人:滕广山 联系电话:0314-2520968 邮箱:cddeze@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电话: 0314-2555035

电子邮箱: jingfa2013@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德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承德高新区科技大厦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紫塞桃园小区4号办公楼一层
邮编:

067000

邮编:067000
联系人:

王子阳

项目负责人:滕广山
电话:

0314-2555072

项目负责人电话:0314-252096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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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gxqcgq2014@126.com

电子邮件:cddeze@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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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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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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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139690801012018057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