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0 18:00 信息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一体化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1423-17-01-239463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丰顺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丰顺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丰顺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定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6.4.8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报告等附件 | |||
定标候选人 | 正道设计有限公司(牵头人)、山东岩土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46% 投标总价:5574240.00元 勘察费投标报价:1791720.00元 设计费投标报价:3782520.00元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40个日历天。分阶段性实施,第一阶段性工期为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勘察、初步设计工作;第二阶段性工期为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勘察、施工图设计工作(含预算编制)。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郭利君 设计项目负责人:杨琴 | 资质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AY2012440092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CS20245101320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137A00331)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A151A01987)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定标候选人 | 玖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牵头人)、广东瑞东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成员)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90% 投标总价:5549600.00元 勘察费投标报价:1783800.00元 设计费投标报价:3765800.00元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40个日历天。分阶段性实施,第一阶段性工期为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勘察、初步设计工作;第二阶段性工期为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勘察、施工图设计工作(含预算编制)。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陈剑承 设计项目负责人:闫涛 | 资质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AY20204401647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CS20111300184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B244060004)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B244060004)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A113A01301)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定标候选人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38% 投标总价:5578720.00元 勘察费投标报价:1793160.00元 设计费投标报价:3785560.00元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40个日历天。分阶段性实施,第一阶段性工期为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勘察、初步设计工作;第二阶段性工期为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勘察、施工图设计工作(含预算编制)。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郭盛宾 设计项目负责人:余涛 | 资质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AY214401810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CS113200488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144013739)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A144013739)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异议受理部门 | 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城南开发区顺和路51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罗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3-6660816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6660816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城南开发区顺和路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4月10日18:00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4月14日00:00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详见附件 | |||
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