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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纳龙项目二、三工区水稳沥青混合料拌合运输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3 浏览次数: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龙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NLZCB标段项目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二、三工区水稳沥青混合料拌合运输工程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

建设规模19.48亿元

其他S26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工程(K2+100~K56+320)途径纳日松镇、沙圪堵镇、薛家湾镇,本段路线起于省道224线曹羊公路K210+255处,起点桩号K2+100,止于准格尔旗长滩村西,顺接S31大饭铺至龙口高速公路长滩枢纽互通。终点桩号K56+320,本段路线全长54.685km。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基标准宽度25.5m。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K24+030~K45+863段落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绿化工程、房建等工程施工内容。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龙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NLZCB标段项目经理部二、三工区主线K28+238-K45+863段、沙圪堵南互通立交、长滩服务区、沙圪堵连接线水稳沥青混合料拌合运输工程

包件划分:包件1纳龙项目二、三工区水稳沥青混合料拌合运输工程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531

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完工日期按实际开工日期推算。

2.3其他:

1)暂定工期12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若逾期,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经济赔偿。

2)上述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作为本次招标和签订合同依据。

3)签订合同后投标人必须根据上述工期要求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及材料进行工程施工,如因投标人组织不力造成总体工程延误的,招标人将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招标人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5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em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4140800202604190900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42410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