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3 11:04 信息来源:黑龙江 原文链接地址
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黑龙江远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复印装订服务竞价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服务)
2.1 采购内容:根据实际需求情况,为黑龙江远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复印装订及宣传品订制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日常办公文印服务、标书、项目文件及重要资料的专项制作与装订、行政类宣传品设计与制作等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2.2 项目编号:JT-XM-JJCG-FW-202604-0201
2.3付款方式:价款支付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按单价×成交折扣率=总额进行结算。按月或季度进行结算,最终总费用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实际付款方式按合同签订为准)。
2.4 采购预算:20万元/年(大写:贰拾万元整)(含税)。
最高限价(费率):上限单价折扣率100%,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
2.5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每一年度结束后,采购人将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合格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如果考评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负任何赔偿责任。)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服务期按服务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 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路1号4层。
2.7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供应商需确保能在服务期限内按时、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2)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近三年(2023年4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9)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站(https://zc.hljsjtjt.com)中,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列入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6年4月14日00时00分至2026年4月17日00时00分;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投标单位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0451-88330005(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4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或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且上传资格审查资料成功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
6.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6.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9时00分;
6.2资格申请文件审核时间:2026年4月17日9时00分至2026年4月17日10时00分;
6.3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申请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4在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的付款识别号显示相同,或者有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但成功上传了资格审查资料,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涉及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6.5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最高限价:上限为单价折扣率100%;
7.3竞价时间:2026年4月17日10时00分至2026年4月17日11时00分;
7.4报价方式:含税价;
7.5报价不能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8.3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或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将会列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诚信管理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他转载无效。
1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同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及编号;
(2)采购内容;
(3)竞价开始时间、竞价结束时间;
(4)成交结果公告时间;
(5)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价格;
(6)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7)提出异议的时间、方式及条件要求;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
12.其他
12.1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3.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远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路1号4层
联系人:孟女士
电 话:045182285710
14.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90号
电 话:1894617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