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4 12:00 信息来源:甘肃 原文链接地址
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勘察院
农场场地及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甘嘉拍字[2026]0415号
受委托,我公司将对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平原堡农场场地及房屋一年期(2026年度)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为张掖市甘州区乌江镇平原堡农场场地及房屋。
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租场地面积(㎡) | 出租房屋面积(㎡) | 保证金(元) |
1 | 原物探队工会大院 | 1110 | 320.4 | 1000 |
2 | 原物探队车队大院 | 1650 | 0 | 1000 |
3 | 原水文队煤场大院 | 1500 | 0 | 1000 |
4 | 原水文队果园房屋 | 0 | 31 | 1000 |
5 | 原水文队养殖场 | 11060 | 338.3 | 1000 |
6 | 原水文队家属院 | 510 | 255 | 1000 |
7 | 原水文队家属院 | 650 | 307 | 1000 |
二、拍卖时间、地点:2026年04月22日10:00时,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
三、预展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04月20日在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人范围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联合体不得参与。
五、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
(一)法人、其他组织
1、竞买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
3、其他需要签章及制作的报名资料(向拍卖人领取)。
(二)自然人
1、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
3、其他需要签章及制作的报名资料(向拍卖人领取)。
竞买人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04月20日17时。
(二)报名地点及报名方式:登录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s://www.zhangye.gov.cn/ggzy/)进行网上报名(新用户需要完成注册,拍卖人提供全程新用户注册指导),报名时需要上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申请表》及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其他相关拍卖资料前往拍卖人处进行线下签章,拍卖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具备竞买资格。
(三)竞买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资格审查通过后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按照标的基本情况表格中对应的金额交纳,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0日下午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交款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备注“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在买受人向委托人交清租金,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及交纳押金后退还给买受人;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无息退还。保证金交纳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甘肃嘉仕华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县府街支行
银行账号:663307060930700010
七、标的瑕疵特别告知:
(一)本次拍卖租赁权的场地及房屋按现状进行,竞买人须按公告要求自行实地踏勘了解有关标的的详细情况,勘踏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3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关事项由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确定,买受人须一次性向委托人支付全年租金即各标段对应的拍卖成交价款,并一次性向委托人交纳押金,押金金额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在《租赁合同》中确定,押金待合同期满,场地及房屋完整交付委托人后无息退还。
(三)买受人在承租期须遵守国家农业生产、生态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委托人管理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转租,否则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委托人、拍卖人明确声明:上述已知瑕疵和一切未知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一)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8993666339
(二)甘肃嘉仕华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993615011,0936-8839500
雍先生,电话:15609360108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临泽北路中广大厦901室
甘肃嘉仕华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