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工程招标
工程招标

遂宁高新区无人机研飞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三期)遂宁高新区无人机研飞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三期)设备采购标段

发布日期:2026-04-14 浏览次数:41

遂宁高新区无人机研飞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三期)遂宁高新区无人机研飞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三期)设备采购标段

发布时间:2026-04-14 17:42 信息来源:四川 原文链接地址

遂宁高新区无人机研飞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三期)遂宁高新区无人机研飞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三期)设备采购标段

遂宁高新区无人机研飞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三期)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高新区无人机研飞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三期)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高发改统计〔2025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天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银行贷款、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天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的 设备,详见供货要求 进行公开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高发改统计〔20252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标范

 2.1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购买无人机等相关配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期:招标人下发供货清单后90日历天完成;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点、规模、建设工期、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量、、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要投标人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法人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明确由总公司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各成员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3.3 牌同委托。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4150000分至202605071700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网址:http://www.snsggzyjy.cn )—“登录”—“ 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5  08  0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新兴产业发展局

联系电话  0825-5183296  

8. 联系方式

人: 遂宁天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健坤大厦11楼 

   编: 629000 

人: 陈先生 

   话: 0825-6801069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址: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编: 610000 

人: 张先生 

项目负责人张强

   话: 028-61501001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6  04  14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