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500202600070001001 |
| 标段名称: | 保山坝灌区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4-25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5-11 08:30 |
| 开标地点: | 保山3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937.44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相关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1.1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含相关专项图纸审查工作)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 1.2施工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三通一平工作及经招标人、审图公司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1.3其他工作:按照招标人工作要求,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行政审批事宜;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开工备案、工程验收所需的相关专项检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产权登记、资产及资料移交等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1.4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本项目为保山坝灌区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施工单位应具备)。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须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提供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要求:拟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证书、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施工单位应具备)。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开始至今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及成员应分别提供)。 4.人员要求: 4.1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4.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须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提供承诺书)。 4.4技术负责人要求:拟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证书、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5拟配备设计人员要求:拟配备的设计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并提供人员身份证和相关证书扫描件、提供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6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5.信誉要求: ①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投标,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②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未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办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黑名单记录”)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 6.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5-11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