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1 19:57 信息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本溪市省道小灯线(小市至高官镇)修复养护工程、本溪市国道集本线水洞大桥(左幅)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本溪市国道集本线水洞大桥(右幅)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本溪市国道集本线八盘岭东桥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市省道小灯线(小市至高官镇)修复养护工程、本溪市国道集本线水洞大桥(左幅)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本溪市国道集本线水洞大桥(右幅)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本溪市国道集本线八盘岭东桥桥梁维修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6年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6]1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本溪市省道小灯线 (小市至高官镇 )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6]179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本溪市国道集本线水洞大桥(左幅)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6]118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本溪市国道集本线水洞大桥(右幅)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6]117号)及《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本溪市国道集本线八盘岭东桥桥梁维修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6]11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计划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溪市省道小灯线(小市至高官镇)修复养护工程位于省道小灯线本溪市本溪县境内,路线起于上堡与抚丹线交叉 ,终于高官镇与柞本线相交,设计桩号为KO+000-K20+653,全长20.653公里。
水洞大桥(左、右幅)位于国道集本线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境内,原桥建于2003年,中心桩号K290+975,桥梁全长432.1米,桥面宽净9米+2×0.5米混凝土护栏,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柱式墩、桩基础。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汽车-超20级。经多年运营,桥梁出现桥面铺装损坏、伸缩缝失效、混凝土裂缝、混凝土破损等病害,为保证桥梁行车安全和结构耐久,对桥梁进行维修处治。
八盘岭东桥位于国道集本线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境内,原桥建于2006年,中 心桩号K266+417,桥梁全长158.3米,桥面宽净19.5米+2×0.5米混凝土护栏,上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柱式墩、桩基础。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汽车-超20级。经多年运营,桥梁出现泄水管堵塞、混凝土裂缝、混凝土破损等病害,为保证桥梁行车安全和结构耐久,对桥梁进行维修处治。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3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共计153日历天(实际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应详见下表
资质 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业绩同时满足以下第①、②项的要求: ①投标人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7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二级及以上等级干线公路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②投标人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8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或修复养护)干线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或者完成过1个干线公路工程【其中合同内容中至少包含1座合同额不少于18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或修复养护)桥梁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注:(1)同一个项目的业绩可以同时满足以上第“①和②”项业绩要求。 (2)养护维修是指维修改造、大修、中修、修复性养护,但不包括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微表处、热再生、稀浆封层等预防性养护,下同。 (3)干线公路不包括县道、乡道、村道(农村公路)。 (4)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要求 | 1.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投标人拟任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如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原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影印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的规定,监管平台中所有在建项目的主要人员,均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故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上述锁定状态人员“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
本次招标不接受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
3.5由于辽宁省将同期组织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投标人中标后,如招标人发现有相同、重复情况,此中标人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3.6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6年4月21日17时00分至2026年4月27日23时59分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4招标文件售价:0元。4.5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年5日9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自行准备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线上解密。5.4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5.5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http://www.bx.gov.cn/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电 话:024-46835306
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地 址: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长江路书苑巷17号
魏女士
徐超、闫晓凤
024-22564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