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ZJR(JL)-2026-017;
2.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约200万元/年,按实际发生为准;
2.4服务内容:保安,保洁,前台接待和会议服务、劳务服务,简单设施维护等;
2.5服务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昆山路855号;
2.6服务期限:3年;
2.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4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5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委派授权委托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2.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提供以下资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公司名称),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证明或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6年5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