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2 14:37 信息来源: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滴翠路人防工程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BH202512003-X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滴翠路人防工程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滨湖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滨数投备[2025]5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滨湖都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滨湖都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监理
2.2 建设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98号
2.3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3527.57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871.04平方米(人防建筑面积3642平方米)、地上停车楼建筑面积约9656.53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12.455米,单跨跨度(最大)19.8米。 工程费用约6264.108329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150.0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大型土石方工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标识标牌、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水电、室外照明、抗震支架、防火封堵、电梯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工程、景观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幕墙工程、变电所及进线等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 386 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8.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3.2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1、财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22年—2024年)(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2、信誉要求: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承诺内容见招标文件附件。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1月—2026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1月—2026年3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35号,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监理机构人员总数(含总监)不少于4人(1名总监,不少于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监理机构所有人员均为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所有人员均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人员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1月—2026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1月—2026年3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5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4月22日09时00分 至 2026年04月27日23时59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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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 无锡滨湖都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无锡市鸿桥路879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5楼 |
联系人: | 伍晓慧 | 联系人: | 张成东、张希 |
电话: | 0510-85816716 | 电话: | 0510-85886808 |
传真: | 传真: | ||
邮编: | 214000 | 邮编: | 21400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wxztzb@163.com | |
项目负责人: | 张成东 |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81178710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