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JFH-2026-055
2.项目名称:兰州市第十一中学南校区整体维修项目
3.项目概况:兰州市第十一中学南校区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8号,该校教学楼及配套设施因使用年限较长、日常教学损耗,目前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及功能衰退问题,屋顶防水层老化导致室内渗漏,教室墙面涂料起皮脱落,护墙板及地面塑胶地板破损变形,门窗气密性差且存在消防隐患,操场围墙墙面破损严重,为保障师生安全,改善教学环境,需对南校区进行整体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教学楼屋面防水维修、教学楼内墙面及天棚面层维修、教室护墙板及塑胶地板更换、教室部分破损门窗更换、操场围墙维修等。(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4.预算金额:895262.75元
5.最高限价:895262.75元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7.项目是否预留中小企业:全部预留,预留比例10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及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兰州市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22〕14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四、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获取方式
1.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29日,每日09时30分至17时30分。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磋商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
(2)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六、磋商时间:2026年05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