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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新疆阿勒泰地区 青河县强坎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

发布日期:2026-04-22 浏览次数:9

新疆阿勒泰地区 青河县强坎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26-04-22 21:16 信息来源: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原文链接地址

新疆阿勒泰地区 青河县强坎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阿勒泰地区 青河县强坎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由阿勒泰地区水利局阿地水规字[202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青河县水利总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占总投资的80%;地方自筹资金占总投资的20%。招标人为新疆青河县水利总站,招标代理单位为新疆恒达壹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

2.2 工程规模:通过修建护岸、堤防的工程措施使工程段内的保护对象免遭10年一遇洪水侵袭,防治对河道凹岸段的冲刷,保护耕地和草场及农田基础设施免遭洪水侵袭,使河道能安全,顺利的通过洪水。工程的主要保护对象:保护耕地面积39亩,草地面积529亩,人口3270人。本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25.5m%/s,工程等别为5级。本次治理工程建设总长度为3.5km。(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2.4 最高控制价:9005844.86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370000 元(含暂列金37000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一个施工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具备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 中级 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2410 00分2026051410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0.205.99.122/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51411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0.205.99.122/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xjaltggzy.gov.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0514110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0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青河县水利总站

地  址:青河县民主北路8

邮    编:836299

联系人:阿尔神

电子邮箱:/

电  话:0906-8830497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达壹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

邮    编:830000

联系人:杨勇、赵天、陈涛、徐坤、孔丽华

电子邮箱:hdyp2025@163.com

电  话:13325632966、0991-4825717

传    真:/

 

投标监督部门名称:青河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906-882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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