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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2026年发布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消防改造十期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3 浏览次数:5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GPCS032260062 WJK26018

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消防改造十期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7.76370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消防改造十期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对行政楼、图书馆等部分楼宇的老旧水泵、控制柜以及老旧水箱进行更换;

(2)对行政楼、安评中心、体育馆等部分楼宇的零星部位消防水管网进行整改升级,完善消防系统;

(3)对江宁校区安全体验馆进行修缮,增配必要的设施设备;

(4)对行政楼、大礼堂、会议中心、图书馆等楼宇的消防防排烟系统进行维修改造,对老旧风机、老旧控制柜进行更换。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开工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建设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满足其中一项即可,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监狱单位提供证明文件)。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5年11月-2026年04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因特殊情况迟缴或免缴社保的,可提供由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下载《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并将填好的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包含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3)付款凭证。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满足其中一项即可,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监狱单位提供证明文件)。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无效响应处理。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 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含 ) 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 , 且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 有效 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3 )提供 2025年11月-2026年04月 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须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因 特殊情况 迟缴或免缴社保 的, 可提供由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 );

( 4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 凡有下述行为之一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提供 供应商 廉政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