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L-ZJK-2026-ZC002
项目名称:沽源县西辛营乡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村街道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2.27206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22720.63
采购需求:西辛营乡西辛营村建设水泥路硬化489.7平米,沥青罩面26468.85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前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 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1日至2026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沽源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⑴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⑵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的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成交价差额累进制计算,即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按1%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0.7%收取,合计金额的99%收取。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⑷ 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⑸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⑹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 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软件;⑺ 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⑻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⑼ 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 ”,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 可通过“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10)本项目为非“双盲 ”评审。(11)异议渠道:中恒鼎力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佳,联系电话:010-58442423;沽源县西辛营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鸿儒,电话:0313-5720019;投诉渠道:沽源县财政局采购办通讯地址:沽源县平定堡镇桥西路393号,电话:0313-582801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沽源县西辛营乡人民政府
地 址:张家口市沽源县西辛营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313-5720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恒鼎力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弘安路85号院1号楼2层2026
联系方式:010-58442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
电 话:010-58442423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