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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及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7 浏览次数: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编号F53A00726001090

政采云项目编号:YNZC2026-G3-01827-YZGF-0427

目名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及配送项目

算金(万元/年):300

最高限价(万元/年):300

服务内容:为保障我院食堂能正常餐饮供应,保障食品安全,后勤服务部根据食堂需求及市场情况,计划采购一家供应商对我院食品原料进行供应及配送服务

配送类别

配送食材名称

粮油类(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大米、食用植物油、面粉、糯米等

蛋禽及肉质品类(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鲜猪肉、鲜牛肉、鲜鸡鸭肉、禽蛋副产品、水产品、肉质冻品

干货调料类(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酿造类调味品、腌菜类调味品、干货类调味品和食盐、味精、糖、黄酒、五香粉、芝麻油、芝麻酱、花生酱、番茄酱、果酱、番茄汁等其它类调味品。

应季生鲜蔬菜类(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并不限于:叶菜(如青菜、菠菜、空心菜等等)、茎菜(如芹菜、韭菜等等)、花菜(如白花菜、西兰花等等)、根茎(如土豆、萝卜、莲藕、山药、茭白等等)、豆荚(如蚕豆、荷兰豆、毛豆、豌豆、绿豆芽、黄豆芽等等)、茄果(如茄子、西红柿、灯椒、尖椒、青椒等等)、甘蓝(如包心菜、卷心菜、紫心菜等等)、葱蒜(如大葱、小葱、洋葱、大蒜、蒜头、生姜等等)、瓜菜(南瓜、冬瓜、青瓜、黄瓜、丝瓜、苦瓜、等等)、食用菌(如黑木耳、蘑菇、金珍菇、茶树菇等等)等可食蔬菜。

应季水果(包括但不限于)

苹果、梨、橙子、桔子、香蕉、葡萄、西瓜等。

面点(包括但不限于)

米线、卷粉、鲜面条、干面条、饵丝、馒头、包子、糕点类等。

餐具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

食用级pp餐盒、筷子、饮料杯、环保快餐盒、食品级塑料袋等。

奶制品及饮料类(包括但不限于)

纯牛奶、酸奶、饮料、矿泉水等

熟食类(包括但不限于)

熟红豆、熟白芸豆、卤制品类等。

其他

上述类别外与之相关的食材。

注: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配送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按照熟先原则进行:本合同为单价合同,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总额,每年预算金额用完即止。若合同约定预算金额在预计服务期限内提前用完,则合同也提前终止。配送期间采购人每月将对配送商进行考核,考核达到90分及以上将继续配送,并按月据实结算;考核分值在80-90分之间的按要求整改,整改达到要求后据实结算,并按照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下的,每扣一分,处以1000元的违约罚款,直接从当月款项中扣除;考核分值低于80分或者每个年度整改超过三次(含三次),则视为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接受合体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及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可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序号1)、2)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4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缴款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政府采政策需足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10%,满足条件的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4-282026-5-8,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