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信息公示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扩充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招标公告
1.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0736-ZB2026003T
1.2项目名称: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扩充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项目
1.3采购需求:扩充3家会计师事务所,对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提供鉴证服务、咨询服务等(投标人须清楚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项目服务的取得,招标人无法预计且无法保证具体的需求数量)。
1.4合同履行期限:2030年12月07日(同首次截止时间一致)。
1.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根据以下内容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资料:
(1)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2)具有良好的职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近三年内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能够保守被审计机构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5)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
②近3年内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
③近3年内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
④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企业审计工作。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2.2.2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2.2.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与本项目类似案例(提供合同扫描件,以签署时间为准)。
2.2.4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对应网站截图。
3. 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6年05月28日08点30分至2026年06月03日16点30分。
3.2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邮件)购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公告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注: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响应;
3.3售价:每标段0.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4.2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