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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广安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节能路灯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9 浏览次数:3

项目概况

广安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节能路灯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0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6022026000089

项目名称:广安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节能路灯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至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1)若投标人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采购包预留比例,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提供分包意向协议,2分包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分包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均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的,则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即可。说明:1产品制造厂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产品制造厂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产品制造厂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1日2026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12号17栋3楼

联系方式:18982638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成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3栋9层9号

联系方式:15982644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四川成事工程02

电话:15982644313

四川成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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