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大数据中心
| 标的情况简介:本次公开招租的3宗资产按现状出租,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标的清单。 | ||||||||||||
| 序号 | 资产坐落 | 面积(㎡) | 租金挂牌价(元/年) | 递增率(%) | 用途限制 | 租赁年限(年) | 资产租赁履约保证金(元) | 租金支付方式 | 免租金装修期(天) | 标的竞价 | 交易保证金(元) | 备注 |
| 标的1 | 二楼营养膳食食堂 | 1550 | 134106 | 不递增 | 主要为患者及家属(平均在院约1000人次,门诊约2100人次,体检约300人次)就餐提供营养膳食、产科(月子餐)、体检后早餐等服务,不得经营生活用品,医院职工可以自费消费。 | 2 | 300000 | 按照年度支付方式先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方可入场经营。 | 无装修免租期 | 在年租金的基础上一次性报价 | 40000 | |
| 标的2 | B5楼就餐点 | 79.54 | 7158.6 | 2000 | ||||||||
| 标的3 | 体检中心早餐点 | 74 | 6810.96 | 2000 |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 | 二楼营养膳食食堂有原承租户、B5楼就餐点及体检中心早餐点无原承租户。 | |||||||||
| 备注 |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2.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4.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5.标的竞价:如有竞价,在年租金的基础上一次性报价。 6.本次项目标的以现状出租,已办理产权证。 7.本次项目标的一、二次消防已通过。 8.本次招租标的1有原承租赁户尚在使用中,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在且原承租赁户已对标的进行装修,若第三方竞得该标的,第三方需向原承租赁户支付装修补偿费用,具体补偿费用由双方自行协商,与招租方无关,并由第三方与原承租赁户自行协商具体腾退搬离时间。 9.其他租赁限制条件:(一)承租人必须在我院允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商议活动,办理餐饮许可、个人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合法经营,所经营商品必须保证质量且由正规渠道进货,接受医院以及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超出经营范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食品安全、违反消防规范、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拒不整改的,医院有权收回出租标的并终止合同; (二)承租人对食堂资产负有保全责任,对损坏的物品进行修复,不得更改房屋结构,内部装饰方案在医院(消防、基建、后勤)审核同意下方可实施; (三)承租人对食堂区域安全、防盗、防火、卫生等方面负全责,严格按照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及消防要求进行经营。承租人必须接受医院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的监督和管理; (四)承租方在承租期内需无条件配合招租方相关政策执行; (五)食堂经营所需的水、电费、燃气(自行和燃气公司对接办理)、卫生和垃圾清运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六)经营期间如遇医院特殊需要或政策规定要求收回食堂经营权的,承租方应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医院应退回合同履约金并予以5%的合同履约金作为补偿; (七)承租人因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向医院提出申请,医院予以扣除15%的合同履约金作为违约金; (八)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确定最终承租方,日常经营需按照招租方提供的《仁怀市人民医院营养餐食定价要求》进行经营,详见附件2。 11.自发布招租信息起:报名单位需缴纳30万元作为诚意金,并将诚意金打到招租方指定账户,未中标单位待阳光产权交易所发布《交易结果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至未中标单位账户,若成为最终承租方后30万元诚意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2.本次招租需签订承诺书,详见附件3。 |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 资格条件 | (1)具有较强实力的餐饮加工企业或餐饮管理公司并持有合法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并注册经营3年以上;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 B 级以上。 (2)提供承接食堂业绩且获得好评的相关资料;考察内容:日均服务量是否达标;服务质量是否满意;服务团队情况。 (3)近 3 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近3 年未受过食品安全相关行政处罚。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加工制售以野生动物为原料食品,落实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和要求。 (5)按照营养食堂创建标准,意向单位所派遣人员需配备专职(或兼职)营养师(需持注册营养师或临床营养师证)至少1人,需对照遵义市营养健康食堂建设评估表(见附件1)。 (6)为满足医院送餐及服务要求,意向单位服务团队至少15人,且需提供点餐小程序。 (7)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 |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 用途限制 | 详见标的清单 |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详见标的清单 | ||||||||||
| 租金挂牌价 | 详见标的清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