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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份标讯贵州清镇市中医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0 浏览次数:30

受委托,对清镇市中医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人:清镇市中医医院

二、项目编号:GZBL-A(2026-655号)

三、项目名称:清镇市中医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48万元。

(二)采购内容:清镇市中医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服务地点:清镇市中医医院各院区,需根据采购人更改工作地点改变(本市内)。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资信证明的日期应在磋商日期前三个月内)(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地点: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6月10日9:00时至2026年06月18日17:00时,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一份:①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项目接受线上获取,请将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交的资料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