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养护楼院区室外地面硬化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养护楼院区室外地面硬化项目;
2.2、项目编号:HZ-ZCGJ20260612;
2.3、项目地点: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4、项目内容及规模: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养护楼院区室外地面硬化项目,具体内容及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7、工期: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2.9、招标控制价:430257.63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较强实施本项目的能力;3.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3、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名单),在信用中国平台(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时间及方式:
4.1、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时间:2026年06月13日-2026年06月22日,每日0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电子邮件获取,请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
(1)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的)。
4.3、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