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QZC-HCXX-2026-26号
2.项目名称:丰乐镇农资供销中心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550000.00元
伍拾伍万元整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需求:丰乐镇农资供销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近期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及零申报的企业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为准);
(5)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外地企业可在公司注册地进行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法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五、开启时间:2026年6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