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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进行中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文昌街校区及同心街校区食堂一楼承包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6 浏览次数:29

2026年进行中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文昌街校区及同心街校区食堂一楼承包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FSX-ZCFW2026001GK


项目名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文昌街校区及同心街校区食堂(一楼)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文昌街校区及同心街校区食堂(一楼)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采购需求及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小、微型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小微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本项目业务的能力。


(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并下载投标人“法人信用信息报告”(或“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实际情况以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7)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14:00至17:00

方式:本项目接受网上邮箱登记,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需要进行网上登记时,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后领取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工作人员发送至各投标人电子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7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