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客栈室外景观亮化提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复,具备采购条件。受洛阳龙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门客栈室外景观亮化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ZLX-2026-045
3.建设地点:龙门西北服务区
4.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龙门客栈室外景观亮化提升项目位于洛阳市。工程主要包括:龙门客栈北侧大门门头亮化提升,地面停车场景观亮化提升,酒店西侧道路增加景观路灯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最高投标限价:479051.8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龙门客栈室外景观亮化提升项目 479051.87 479051.87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工期:30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9.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图纸、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3.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4.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缺陷责任期
15.采购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项目经理成交后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2.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据实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其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2.5单位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企业法人信息的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07日至2026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3、售价:磋商文件每份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07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7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