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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阳邮区中心、物流业务分公司物业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8 浏览次数:14

1、 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阳邮区中心、物流业务分公司物业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91610000220542354P202607003

3、 项目概述贵阳邮区中心和物流业务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将于202694日到期,为确保后续物业服务正常运行,拟采购一家物业服务供应商。

4、 采购内容预算

采购物业服务供应商一家;

服务范围:贵阳邮区中心:小河处理中心、孟关处理中心、国际邮件互换局;

物流业务分公司:中邮物流龙家寨场院、电商处理中心大院。

预算248.52万元,其中贵阳邮区中心预算200.02万元,物流业务分公司预算48.5万元;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分包。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格: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能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财税状况:

3.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须作出承诺并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近六个月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经营期限提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纳税凭证(零纳税需税务部门盖章申报表,免税需提供免税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

(三)合规信用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主体(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提供相关网站证明截图。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记录,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或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等记录截图。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央国企除外),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企业法定代表人相同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交叉任职情况。

12.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3.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投标设备须为自主可控电脑终端,不得与其他供应商共用(网卡/MAC地址、CPU/CPUID信息一致将被否决)。

)其他要求:

14.设有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15.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在贵州邮政储蓄银行开具银行账户,并且通过该账户进行结算。

16.投标供应商需签署《业务合作对接承诺函》;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7.承诺满足服务规范所有要求

以上条件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加盖公章

6、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