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镇安居村棚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24日 08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231223]GKGL[CS]20260002
项目名称:迎春镇安居村棚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957.5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迎春镇安居村棚室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957.5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00,957.51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1日前竣工验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迎春镇安居村棚室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迎春镇安居村棚室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企相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1个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需提供其退休证明(例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则无需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以不低于上述文件建筑工程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格式自拟),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至 2026年07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
时间:2026年07月24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名 称:青冈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青冈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5楼
联系方式:0455-3357008
名 称:黑龙江高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安道街53号
联系方式:18686751769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高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8686751769
黑龙江高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