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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安阳市新一中学学生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4 浏览次数:4

2026年度安阳市新一中学学生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SF-2026-GK0706


2、项目名称:安阳市新一中学学生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营业额的35%(包含水费,电费,天然气费,其中34%为基本服务费,按月发放,1%为绩效部分,按周期发放,后附方案)。


5、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安阳市新一中学学生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具体采购需求”


5.2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3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食堂共两层,一层为一标段,二层为二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可以参与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同时中标两个标段,默认放弃第二标段的投标。


6.服务期限:服务期12个月,服务期满后,服务效果良好经采购单位研究并认可后可续签服务合同,但总服务期最长不超36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3年度以来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能够开具餐饮服务类发票,提供近一年内已开具的餐饮服务类发票(任意一次)及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持续开具发票的承诺函。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7月14日-2026年7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准备的资料: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携带以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8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