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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雉城街道)监控道闸改造工程的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4 浏览次数: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522269070010000016-ZJXWCX-2026-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雉城街道)监控道闸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第二章采购需求(15)监控设备及各种配套的硬件、软件的技术规格、参数、性能、品牌必须满足未来社区对接省平台所需的配套硬件、软件及网络费等。删除该项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专用编制工具)。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4.2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4.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请供应商点击链接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
4.4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后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5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4.6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如认为需要,供应商可以选择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U盘或光盘备份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可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明珠商务大厦7层708室),联系电话: 0572-6032988 ,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邮寄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7月 20 日11∶00时。
4.7供应商应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
4.8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人民政府雉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兴县雉城街道解放西路24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701890

质疑联系人:陈工

质疑联系方式:0527-6690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明珠商务大厦7层70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032988

质疑联系人:徐黄莹

质疑联系方式:0572-60329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