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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5 浏览次数:8

一、项目名称: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二、项目简介:本项目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工作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满足下列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分所的,需提供总公司/总所授权书);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3.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财务状况基本要求:近一年内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及项目组成员与招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利害关系。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等犯罪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将承接的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尚未完成整改、恢复业务资质的;或因承担省属监管企业审计业务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36个月的;②近3年内因承担省属监管企业审计业务受到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3次(含)以上的;③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四川省国资委书面警示2次(含)以上的或被四川省国资委通报1次(含)以上的;④四川省国资委认定为不适当机构的。

12.投标人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执业记录良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①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执业资格未满36个月的;②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③近3年内担任主要成员的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四川省国资委书面警示的;④四川省国资委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13.业绩要求:近两年内(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日)至少具备1项资产总额100亿元及以上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工作或财务年报审计业绩。

四、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672117:00

(二)获取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获取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swueecg.com/#/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获取招标文件(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28-86123300)。

(三)获取费用:人民币100元/份,须通过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投标单位需与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一致),转账前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招标文件)。

注:1.未按照本项要求报名的投标人,无投标资格。2.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办理 CA 证书,CA 办理咨询电话:028-85570890、028-85569858,其他CA证书办理问题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关于供商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网址:https://www.swuee.com/#/newsDetailc5?newsId=1501375157847187457&num-2)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73010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