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标讯洛阳市第五高级中学学校餐厅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L26-0710053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五高级中学学校餐厅经营权项目
3. 预算金额:0元。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第五高级中学学校餐厅经营权项目,学校餐厅共两层,每层餐厅面积各约为1897平方米(两层共计3795.44平方米),一层餐厅配置18个出餐口,二层餐厅配置10个出餐口,两层共1800个就餐位(一层1000个,二层800个),日用餐人数约为3000人/天/次。
5.2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5.3采购内容:承包方每日为采购人全校师生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及因特殊需要的临时性用餐服务(视实际情况而定),满足全校师生日常供餐任务,并确保全校师生营养用餐供应、餐厅保洁、卫生消毒等服务。承包方在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自负盈亏,学校不收取食堂经营管理费用及租金,中标方自行承担水电燃气费及其它费用,不得将学校餐厅经营权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租。(详见招标文件)
5.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全部由获得本项目餐厅经营权的投标人自筹解决)
5.5服务期限3年(承包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由采购人根据承包方的经营状况、服务满意度等事项进行年度考核,总体考核达到采购人要求时续签下一阶段的合同,否则,终止合同。)
5.6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政策及技术规范要求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响应文件中附上述证明材料的截图);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竞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需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2)《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出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08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邮件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