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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推荐漯河市郾城区郾城小学北校区(嫩江路小学)2026-2027学年大宗食材及劳务服务团队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3 浏览次数:19

2026年推荐漯河市郾城区郾城小学北校区(嫩江路小学)2026-2027学年大宗食材及劳务服务团队采购招标公告

1. 项目编号:ZT2026-010

2.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郾城小学北校区(嫩江路小学)2026-2027学年大宗食材及劳务服务团队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按照许慎市场公允价格进行比照对比,或以采购人周边十公里范围内的大型超市平均零售价格的90%;

四标段:200元/人/月

5. 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

按采购人要求为漯河市郾城区郾城小学北校区(嫩江路小学)采购2026-2027学年肉类、米、面、油类、蔬果类、蛋类、调料等及劳务服务团队,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标段:肉类;

二标段:米、面、油类;

三标段:蔬果类、蛋类、调料等;

四标段:劳务服务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服务质量:1-3标段: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所供产品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和卫生要求,且满足采购人要求。4标段: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规范操作,确保食品安全。

6.服务期限一年(一学期一签合同)依据学期满意度测评结果续签第二个学期,续签仅限一次,总服务期限不超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投标人可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中的格式,投标人在成交后,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自带日期,日期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匹配招标内容;猪肉、鸡肉等肉类必须是冷鲜肉(品牌档次应达到市场主流一线品牌同等质量水平),投标人须承诺:在供应肉类时须提供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出具的该货物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冻品投标人在供应猪肉时需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在胴体上加盖检验合格印章。拟派项目人员均需具备健康证。

二标段、三标段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匹配招标内容。拟派项目人员均需具备健康证。

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匹配招标内容,配备与经营规模匹配的管理、从业人员,无重大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承诺函,格式自拟)。

3.1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具备学校食堂采购所需食材的供应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经营经验,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无查实的重大食品安全舆情(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 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自带日期,日期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3.6本项目实行食材供应与劳务服务分离原则,劳务服务单位与食材供应商不得为同一主体,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本项目设置多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取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所投多个标段中,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通过摇号入围成为拟中标人选)遵循标段编号先后顺序,先中优先、后段放弃原则确定中标结果即按标段序号优先确定靠前标段为其中标标段,该投标人后续标段自动丧失中标资格,该标段按摇号结果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2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一17:30(北京时间);

2.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1-3标段)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4标段)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四、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09月03日09:00(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