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推荐罗山县第四实验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JHZB-2026-038
2、项目名称:罗山县第四实验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托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罗山县第四实验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托管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2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3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学期实施考核,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针对本条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按已缴纳时间提供。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针对本条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7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携带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及申请人资格要求内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08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