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东港口日照港石臼港区拖轮基地及配套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施工项目已通过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2505-371171-04-01-110733,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日照港石臼港区,总建筑面积约1668.33平方米。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传达室地上1层,建筑面积17.30平方米,建筑高度4.7米,结构为砌体结构;实训室地上2层,建筑面积660.73平方米,建筑高度7.6米,结构为钢筋砼框架结构;溢油应急物资库,地上1层,建筑面积990.30平方米,建筑高度12.6米,结构为门式钢架结构,以及传达室室外配套和实训室室外配套等工程内容。
2.2建设地点:日照市日照港石臼港区。
2.3招标范围:日照港石臼港区拖轮基地及配套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含传达室、溢油应急物资库、实训室、传达室室外配套、实训室室外配套的土建、装饰、安装、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所有工作,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90日内完成交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经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2.6计划投资额:约5070万元。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注: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
3.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现场招标人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
(1)申请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3-7家时,全部通过资格预审并参与投标;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唯一途径。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标证通APP”移动CA的,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
5.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