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给水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电力、劳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GL-2026-002;
2、项目名称: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给水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电力、劳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20287.08元;
最高限价:420287.0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包1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给水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电力) 260000.00 260000.00
2 包2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给水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劳务) 160287.08 160287.0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给水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电力、劳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2项目地点:登封市境内;
5.3采购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5.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包;
第一标包: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给水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电力)
第二标包: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给水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劳务)
5.5工期:3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否。
8、响应人只能对其中的一个标包递交响应文件。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7、第一标包具有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肆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有效期内);
第二标包具有施工劳务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响应人和法定代表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查询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截止时间)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2.方式:响应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承诺声明函(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报名;
3.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