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全辖专业评估服务机构选型入围项目C包
二、项目编号:BOC-00024-20260059
三、招标编号:ZJZB2026-104-3
四、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全辖专业评估服务机构选型入围项目C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辑】
中标人数量:不超过3家评估机构。
【服务期:两年(自入围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 】
【续签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本次采购价格有效期为X年/月。在价格有效期内,如招标人采购需求未发生实质变化的,中选人承诺按照本次中选价格提供服务。中选人的《续签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辑】
(二)采购流程:
发布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响应文件、评标、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中标结果公示、签订合同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中标人/入围供应商数量【X家/不多于X家】 | 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 |
| 不多于3家 | 确定入围供应商应采用差额入围方式,即提交响应文件、符合资格要求、实质性响应选型需求的入围供应商淘汰比例不得低于20%(即最终评分阶段,淘汰供应商数量÷参与评分的供应商数量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按不超过80%的比例入围。 |
五、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8月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5年8月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中国银行要求,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并愿意接受中国银行的监督管理。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近三年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维修、施工、服务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或严重影响(工程/货物/服务)项目的承诺。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6、安全管理承诺:供应商应加强安全管理,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有关安全规定执行,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7、保密承诺:供应商对获得的中国银行各类涉密信息,无论在外包服务合同有效期内或到期以后的任何时候,均负有保密义务,如违反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承诺加盖公章,承诺模板详见响应文件附件)。
8、真实性承诺: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投标资格,采购人将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一切损失赔偿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9、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1、(含矿业权、股权、收费权/应收账款类担保品评估,入围机构须具备资产评估资质)。2、本《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全辖专业评估服务机构选型入围项目》分 A、B、C 三个包。其中,参与A包的供应商不再参与B/C 包的投标;B包、C包实行‘兼投兼中’。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辑】
4. 项目分包:【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同,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划分标段,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