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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市配租型保障性配套租赁住房房源收购项目装修工程三标段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0 浏览次数:31

平果市配租型保障性配套租赁住房房源收购项目装修工程三标段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果市配租型保障性配套租赁住房房源收购项目装修工程三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505-451023-04-03-857473(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果明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万元 0.0% 私有资金: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 0.0% 财政资金:0.0万元 0.0% 其他:1928.32万元 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平果市配租型保障性配套租赁住房房源收购项目装修工程三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编号:E4510002866006928
    建设地点:平果市嘉和馨城小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装修设计改造总建筑面积为31496.78平方米,本次保障性租赁住房共分为四个户型(B1户型,B2户型,B3户型,B4户型),其中B1户型86套,B2户型57 套,B3户型105套,B4户型13套,总共261套。含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顶棚工程、踢脚线工程、窗帘杆工程、门窗工程及设施配置工程等装饰装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概算价:1928.3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65天(日历天)。
    2.2.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和竣工验收,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备案合格和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勘察、设计、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设计部分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以及项目各类报批、报审、安装、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配合及相关服务等内容;施工部分为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包含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进行施工直至工程调试并组织验收、试运行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设计承包范围内的设计缺陷、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 分为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包含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进行施工直至工程调试并组织验收、试运行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设计承包范围内的设计缺陷、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
    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0002866006928001001,标段(包)名称:平果市配租型保障性配套租赁住房房源收购项目装修工程三标段工程总承包 (备注: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属于违法发包,例如:将单位工程中的消防工程、幕墙工程等分解发包)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 公开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2.7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广西智新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广西昊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审查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有资质要求,应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备注:1. 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 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或 □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中级(含)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 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 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或 □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和工程类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3.2.3 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含)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诚信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评标阶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信息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以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近三年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评标阶段“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建质〔2024〕27号)规定,投标人因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状态的(以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6 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高的企业认定。
    3.5.7 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高的企业认定。
    3.5.8 /
    3.6 多标段招标项目,各投标人可就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全部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一人拟任不同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除外),/。
    3.7 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8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6年08月20日16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