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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及配套管网外网电力接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5 浏览次数: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及配套管网外网电力接入工程已由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下达2026年第四批自筹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沧开发经发批字〔2026〕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关于下达2026年第四批自筹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沧开发经发批字〔2026〕54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及配套管网外网电力接入工程,新修10kV电缆拉管568米;10kV电缆排管610米;新建钢筋混凝土直线井8座;新建钢筋混凝土三通井3座;铺设电缆335米;新建2*2000kVA配电相关设施。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及配套管网外网电力接入工程,新修10kV电缆拉管568米;10kV电缆排管610米;新建钢筋混凝土直线井8座;新建钢筋混凝土三通井3座;铺设电缆335米;新建2*2000kVA配电相关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874.204125 万元。 2.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合格 。 2.5其他: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新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或具有旧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3)投标人及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6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8-25 09:002026-08-3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