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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峰峰矿区峰峰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土建)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6 浏览次数:26

1.招标条件

邯郸市峰峰矿区峰峰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土建) 已由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邯郸市峰峰矿区峰峰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峰审批投资【 2025】1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建设单位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邯郸市峰峰矿区峰峰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土建)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4918.6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754.944875 万元,建设规模: 邯郸市峰峰矿区峰峰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土建) ,包括本标段全部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建设地点: 邯郸市峰峰矿区峰峰镇街儿庄村东北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754.944875 万元。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  具备  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不接受 “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派项目经理

3. 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6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 .7.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信用河北”网站(http://xy.hebei.gov.cn/)中被列入法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在“信用邯郸”网站(https://credit.hd.gov.cn/)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08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 8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6  08  26  09  00 分至 2026  09  01  23  59 分,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河北 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