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自动投币售货机投放,共计1台。
(二)投放地点:采购人外科门诊综合楼1楼大厅饮水机旁场地。
(三)合同年限为签订之日起一年,租金在签订协议后一次性缴清给采购人。
(四)采购方式:询价(符合条件的报价最高者中选)(报价最低限价430元/台/月,即5160元/台/年,低于此报价报名文件无效)。
(五)项目具体要求及说明
1.中标方负责提供、安装自动投币售货机投放及全权负责与自动投币售货机投放相关的运营项目,包括日常运营、维护及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2.所售货物必须保证为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的合格产品和有效期内的各类瓶装饮料、矿泉水及食品等,上架物品的售价清单需向院方书面报备,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同城医院自助机所售商品价格并接受院方监督。在经营过程中须确保商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包含人身伤亡等),均由中标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双倍赔偿院方剩余时间的场地管理费并终止合同;
3.中标方不得在机器及场地内投放医疗广告及影响采购人形象的广告,中标方有维护场地电器布线合理化、消防通道畅通的义务;
4.中标方在经营中对机器进行调整,在不违反协议的情况下,中标方对机器摆放顺序、机器类型调整需经采购人同意。具体摆放位置由采购人指定,本次招租共计1台自动投币售货机投放(后期如有增加,需经采购人同意,按照中标价格增加费用);
5.每台自动投币售货机投放需要上交一定的场地使用费(不含电费用),报价不得低于430元/台/月,即5160元/台/年(电费按实际使用量由中标方另外支付给采购人);
6.投标方中标后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项目;
7.合同终止后,供应商应在3日内将机器撤走并保证采购人的场地及电源线路完好,若未按时将机器撤离,须按200元/天向院方支付违约金;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将机器撤离,超期5日后采购人有权自行清理,因此产生的清运费用及损坏赔偿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8.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赔偿采购人12个月度的场地管理费。
二、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括拟售卖的所有物品);
2.供应商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报价表(见附件1)。
三、特别说明
1.资料提供者必须为所提供资料的合法、合规及客观真实性负责,造成不良后果由资料提供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所提供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或个人签字。
四、报名文件外层包装封面要求
报价文件需密封装订,外包装需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不按要求递交材料的,医院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3日18:00。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