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双宝院区医养建设项目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5〕34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代建单位为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双宝院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拟新建医养中心3幢,总建筑面积约 2.5 万平方米,设医养居室、康复功能室、多功能厅等,设 500 张养老床位。工程内容包括平基土石方、土建工程、挡墙及边坡支护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抗震支架、弱电智能化、充电桩以及室外道路及铺装、景观绿化、综合管网等附属工程,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为:
平基土石方工程:土石方 51843m³。
土建工程:混凝土矩形柱 1072.53m³,有梁板 5018.51m³,预制叠合板 1198.39m³,现浇钢筋 1528.33t,混凝土楼梯 1043.98m2,混凝土模板 20262.29m2,砖砌体 5855.64m³,混凝土墙 2404.51m³,混凝土桩芯1186.56m³。
挡墙及边坡支护工程:锚杆钻孔 1441.8m,喷射混凝土护面 4667.95m²,挡墙混凝土 1680.01m³。
装修工程:医养中心 1#楼 6129.68m²,医养中心 2#楼 5032.9m²,医养中心 3#楼 6999.8m²。
给排水工程:潜污泵 24 台,循环泵 18 台,PPR 管道 4475.91m,PSP 钢塑复合管 930.57m,UPVC管 7268.67m,薄壁不锈钢管 3134.47m,钢塑复合给水管 1854.7m,焊接钢管 876.1m。
电气工程:照明配电箱 240 台,双电源切换配电箱 16 台,应急照明电源箱 36 台,动力配电箱 27 台,高压柜 7 台,变压器 2 台,低压柜 19 台,柴油发电机组 1 台,电缆 25014.81m。
暖通工程:排气扇 290 台,风机 27 台,镀锌钢板通风管道 6588.69m²,挡烟垂壁 172.63m²。
消防工程:成套喷淋给水设备 1 套,成套消防给水设备 2 套,七氟丙烷柜式自动灭火装置 8 套,热浸镀锌钢管 9918.93m,室内消火栓 134 套,干粉灭火器 308 具,火灾报警配管 23377.79m,点型编码感烟火灾探测器 790 只,点型编码感温火灾探测器 32 只。
电梯工程:消防电梯 3 台,医用电梯 3 台。
抗震支架工程:25055.28m²。
弱电智能化工程:25055.28m²。
充电桩工程:7kw 慢充桩 63 套。
室外道路及铺装工程:透水沥青铺装 2207.15m²,透水砖铺 10775.58m²。
景观绿化工程:绿化面积 5938.46m²。
综合管网工程:15055.28m²。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3038.52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1268.1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81万元
2.4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自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届满以及工程结算办理完成后结束。监理范围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履行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9-05 10:00:00前。4.3招标人应于2026-09-08 17:3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发布澄清。